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中怎样合理改签租赁合同 |
释义 | 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一、租房合同未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算续租 租赁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房屋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如果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继续租赁,但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应该交还房屋。当然,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租期,那就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租赁合同的有效期是多久,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不超过二十年有效力,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的部分无效。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三、《民法典》中规定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吗 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首先,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其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最后,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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