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 2、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 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 1、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2、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4、欠条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5、欠条从发文的角度看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单位欠个人或其它单位的钱物时所出具的欠条,另一类是个人欠他人或单位的钱物而写的欠条; 6、从欠条的发文对象看,欠条也可分为写给单位的欠条和写给个人的欠条两种; 7、从欠条的内容看,欠条还可以分为欠物条和欠款条两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