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退休工资2023上调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辽人社发〔2023〕14号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参加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所属驻辽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2号)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23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和时间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企业退休老工人),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8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 5.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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