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一事不再理的法律规定如下: 1、当事人有权向检察院控告,有证据证明自己遭受侵害的轻微刑事案件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2、检察院会对受理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3、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 1、定罪判刑方式: 即在作出有罪判决的同时予以刑事制裁; 2、定罪免刑方式: 即确定有罪但免除刑罚处罚; 3、消灭处理方式: 指本来行为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是由于存在法律规定实际阻却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使得行为人不再负刑事责任; 4、转移处理方式: 刑事责任的转移处理方式只能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适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