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大病政府补助政策的内容主要包括: 1.城乡低保和见义勇为住院者,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危重病保险报销后,补贴百分之六十,一次性救助限两万元。 2.因病致贫者住院治疗,经新型农村合作社、居民医疗保险、危重病保险报销后,补贴百分之二十,一次性救助限一万元。 法律客观: 《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规范审核标准,严格按照当地有关政策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给付,及时将发现的冒名就医、挂床住院、过度医疗等违规问题通报投保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并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