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污染的治理方法 |
释义 | 1,提倡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污染零排放等。 2,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 3,还是就是边控制污染边治理,控制污染就是设排放标准,同时对排放物进行收集处理,包括污水处理,尾气治理,固废垃圾处置等。 环境问题多种多样,归纳起来有两大类: 一类是自然演变和自然灾害引起的原生环境问题,也叫第一环境问题。如地震、洪涝、干旱、台风、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一类是人类活动引起的次生环境问题,也叫第二环境问题和“公害”。次生环境问题一般又分为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两大类。如乱砍滥伐引起的森林植被的破坏、过度放牧引起的草原退化、大面积开垦草原引起的沙漠化和土地沙化、工业生产造成大气、水环境恶化等。 要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并提出以下主要方法: 第一,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推广清洁生产,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要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下决心依法淘汰那些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严禁新上那些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推广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增产减污。 第二,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坚持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坚持因地制宜,重视自然恢复;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原植被恢复、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田还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和防治石漠化等生态治理工程;严格控制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加强矿产资源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做好红树林、滨海湿地、珊瑚礁、海岛等海洋、海岸带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方法,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