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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抗辩权的三种不同之处是什么?
释义
    三种抗辩权有以下不同:
    1、主张权利人不同。
    2、法律义务不同。
    3、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不同。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不同之处
    民间借贷是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发生的民间借贷行为,而非法集资是指未依照法定程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抗辩权行使行为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什么是抗辩权
    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这里所说的抗辩权是狭义的,另外还有广义的抗辩权,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人称之为异议权。
    不安抗辩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人在具备下列条件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什么是先抗辩权与后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该内容由 郭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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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