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后再复婚是能查出来的,在婚姻登记机关是会留有记录的。先离婚就会被记录离婚的记录,关于离婚的时间,地点,人物等。如果复婚了,就又有了一份婚姻登记档案。起婚姻登记档案保存期限较为长久。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九条 婚姻登记档案按照年度―婚姻登记性质分类。婚姻登记性质分为结婚登记类、撤销婚姻类、离婚登记类和补发婚姻登记证类四类。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归入撤销婚姻类档案。 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在当事人原婚姻登记档案的《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有关情况及相应的撤销婚姻类档案的档号。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