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宅基地转让首先要满足主体要求是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次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将宅基地转让的情形是有效协议。如果是将宅基地转让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那宅基地转让协议是无效的。 一、如何获取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 二、非村民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吗 非村民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宅基地分配的主体就一定要求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为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