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可以报销,前提是必须去公立医院。并且超出免赔额度,按照一定的比例才可以进行报销,把你的各项发票都拿好了,千万不要去小诊所之类的,那肯定不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