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对中心城区 78 个老旧小区(德城区 73个)进行改造。2021年,当年全部完成;改造内容:1.公共设施改造。2.供水、供热、供气专营设施改造。3.供电设施改造。二、岔河两岸片区城市品质提升。 三、德城区城隍庙及东方红市场片区改造一期。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