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动产登记证明怎么办理
释义
    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流程如下:
    1、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
    2、领取《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同时填写该表;
    3、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
    4、领取相关文件,包括购房合同等;
    5、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
    6、提交申请材料;
    7、领取不动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重点查看下列情况: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查看房屋坐落及其建造完成等情况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查看抵押的在建建筑物坐落及其建造等情况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查看不动产灭失等情况。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6: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