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务人过户给配偶可以撤销吗
释义
    债务人过户给配偶,如果具有下列情形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以放弃其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等情形。
    一、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有什么
    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
    (一)代位权。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权。
    (二)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受让人知道情况;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或者债权担保,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4、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5、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
    二、债务人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如何处理
    债务人逃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起诉前债务人转移财产算恶意转移吗?
    起诉前债务人转移名下所有财产并不能单独的认定为恶意转移,只有在债务人明显恶意的情形下转移财产才算是恶意转移。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2 22: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