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亡证明能否补办 |
释义 | 死亡证明可以补办。 补办死亡证明需要的资料如下: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火化证证,到火化单位查档补办; 3、身份证,户口簿手续。 死亡证明补办的程序如下: 1、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便民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2、审查合格后即时办理医学死亡证明。 去世后,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开死亡证明,人死后,单位或家属必须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因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非常规原因死亡的,由所在单位或公安部门出据死亡或火化证明。然后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派出所注销户口; 2、注销户口,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死亡注销证明,需要提供户口簿和医院死亡证明; 3、各种证件、卡等销户处理,拿死亡证明到公证处、银行、房产局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公交卡、银行利待遇补贴卡除外)可以转给家人; 4、办理火化手续,尸体运到殡仪馆后,随车家属首先到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续; 5、取骨灰一般需要二至三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时,可办理提前取灰手续。在联骨灰时要持火葬证果尸体运到殡葬馆后因故不能马上火化,要在业务室办理尸体冷藏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