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嘉善公积金贷款政策 |
释义 |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2、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及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的;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的;5、首付款不低于30%;6、本人及其配偶均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个人购房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2、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家庭。除借款人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3、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建造、翻建、大修条件且具有所有权自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 (6)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7)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购买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其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在2年以内;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采用住房公积金管理(以下简称)认可的担保方式(质押、保证),能够提供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 4、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须有不低于30%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或单位集资所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40%的首付款;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的,须有不低于50%的自有资金;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有不低于50%的首付款。 5、没有尚未还清并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6、其他规定。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付清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或有不良还款记录的,不予办理贷款;职工还清上一笔公积金贷款后,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 7、借款申请人的配偶或者同户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提供长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证明。 8、市直公积金缴存人员在外地(济宁市之外)以个人或配偶名义购买住房,应提供市区住房作为抵押和办理置业担保贷款手续,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也可申请贷款。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对象: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