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结婚证后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有效吗 婚前房产可以加女方名字,加了名字之后就是双方共同财产,这当然是有效的。房屋产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准,婚前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一方贷款购买的房屋,还是一方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婚后,在房产证上都可以增加女方的名字。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全部出资还是按揭贷款购买,一般都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将视为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归属重新做出了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就房屋可以进行分割,具体如何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依法判决。 三、住公房离婚后如何处理 住的是公房,离婚后处理如下: 一、夫妻双方均可出租的公房,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二、已购公房分割: 1、婚后一方未贷款购买公房的,虽然以一方名义购买公房,但购买的房屋仍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婚后一方贷款购买公房。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购买公房,贷款双方购买的房屋共同偿还贷款,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2、离婚时未领取房产证,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成协议的,法院将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3、婚前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婚前一方全额购买公房,所购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无论是否取得房产证,都不分割房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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