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所谓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 转租与租赁权的让与不同,其区别在于: 首先,就法律性质而言,转租系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成立新租赁合同;租赁权让与为租赁债权的转让。 其次,就当事人各方的法律关系看。转租时,转租人于转租后,仍享有租赁权,同时在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又产生一新的租赁关系,基于此租赁关系,转租人在租赁物上为次承租人再度设定新租赁权;租赁权的让与则不同,在承租人让与租赁权时,承租人于转让租赁权之后,退出租赁关系,第三人代其位,成为租赁合同的当事人。 第三,就取得方法而言,转租中,次承租人租赁权的取得属设定的取得;租赁权的让与中,受让人租赁权的取得,属移转的取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