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生育津贴是在生之前必须有10个月吗 |
释义 | 一、长沙生育津贴是在生之前必须有10个月吗 根据长医保中心函〔2021〕1号文关于明确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有关细则的通知、生育津贴待遇支付条件: 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断缴3个月以内补缴到账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的)生产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转移续接后,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可合并计算。综上所述,依文件规定,省外的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无法合并计算。 二、长沙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报销条件是什么? 长沙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报销条件是: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三、生育保险的报销费用是什么?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对于生育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办理的,特别是对于不同地区的生育保险所认定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实际的生育保险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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