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重疾险拒赔“免责”条款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
释义
    法律分析:
    重疾险是一种保险,在被确诊患上某些特定的重大疾病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然而,有些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设置了“免责”条款,即在被确诊患上某些特定疾病时,不予赔偿。这种条款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
    首先要明确的是,保险公司在设置保险条款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消费者权益。
    其次,在重疾险方面,免责条款存在一定的合理性。有些疾病可能是由于遗传、自然老化等原因引起的,而非外界因素所致。这部分风险保险公司是可以不承担的。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可以设置任意的免责条款。例如,保险公司不能将所有的癌症都列为免责条款,这显然是违反消费者权益的。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二条 保险人不得规定损失金额低于保险金额,不得违反公平原则,损害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利益。
    《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保险合同中的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符合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排除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保险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八条 保险合同中的免赔条款、免责条款、责任限制条款等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合理,不得排除保险人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设置重疾险的免责条款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消费者权益。而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避免因为不理解保险条款而产生纠纷。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4: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