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需要标明哪些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公司注销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