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子产权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须带证件 1、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2、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3、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4、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5、抵押权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抵押合同; (五)主债权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6、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7、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8、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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