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癫痫轻度;,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人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11、面部有≥8cm或三处以上≥1cm的瘢痕;,12、两个以上横突骨折后遗腰痛;,13、三个节段脊柱内固定术;,14、脊椎压缩前缘高度。等等。,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一)一至四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二)五六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直至退休;难以安排工作的,每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3、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三)七至十级。,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客观: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第五章第九条第二款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致浅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中的两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0)面部有≥8cm2或3处以上≥1 cm2的瘢痕; (1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