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各地规定不同,以石家庄为例: 一、符合下面条件的可以撤销: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以下简称“买卖双方”)已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2、因购房人死亡,继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3、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司法文书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二、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1、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申请表 2、购房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合同签订总份数),因故不能全部提交的,由当事人说明原因,在石房网站声明作废; 4、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