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伤病关系鉴定就是这次受伤与本身疾病在造成损伤结果中所占的比例,比如我和一个人打架,我扇他一耳光,这人本来也有中耳炎,在这双重作用下,他听力下降了,甚至失聪了,这种情况就需要做伤病关系鉴定,确定我这一耳光在他的听力下降这一结果中所占的比重。如果要去做伤残评定,在鉴定要求里加一项疾病与损伤关系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