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可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用户判定标准如下:(1)未抄表到户的统建住宅(包括商品房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建住宅、政府公租房);(2)住宅小区中执行居民电价的公共用电(如公共照明、电梯等);(3)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集体宿舍等);(4)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住宅的居民用户,也可向我公司提出申请,由我公司核实认定,认定标准为:城乡居民自建多、高层房屋应具备单元式住宅结构,且每个单元具有永久性隔断墙面(注:单元式住宅结构是指在多层、高层楼房中的一种住宅建筑形式,通常每层楼面只有一个楼梯,住户由楼梯平台直接进入分户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十八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和省级电网内的上网电价,由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方案,报国务院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独立电网内的上网电价,由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协商提出方案,报有管理权的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地方投资的电力生产企业所生产的电力,属于在省内各地区形成独立电网的或者自发自用的,其电价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