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能证明其探视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就可以申请中止,但只是暂时的,想永远终止是不可能的。 另外,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中止对方的探视,这样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离婚后父母还能保持友好的交往,会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一、剥夺孩子探视权事实上是怎么回事 不能剥夺孩子探视权,一般只能中止探视;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等的,可以起诉中止探望。 二、离婚后子女探望权如何行使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行使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行使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女方不让男方看孩子该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探视权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一些不利于子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以中止当事人的探视权的。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的,拥有探望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拒不执行的一方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或者罚款。 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子女不能作为被强制执行对象的特殊性,探视权不能像其他权利一样被强制执行。所以法院对于此类案件,多采取“跟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和说服”的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