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案公开审判吗 |
释义 | 按照法律规定,强奸罪涉及个人隐私,不应公开审理。 一、侮辱妇女罪要开庭吗 我国法律没有关于侮辱妇女罪的规定,如果是构成侮辱罪,是需要开庭的。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侮辱妇女罪不属于上述涉密不公开的案件,因此侮辱妇女罪需要开庭。 二、离婚案可以要求父母旁听吗 审理离婚案件父母是否到场旁听,取决于父母本人以及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旁听不是强制性的,只要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完全行为能力人都可以参与旁听,法律不禁止旁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旁听人需要持旁听证进入法庭的,旁听证由人民法院制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并应当接受安全检查。另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为,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那么是不允许有人旁听的,属于不公开审理。 三、起诉离婚可以保密吗?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法院审理案件原则上采用公开审理方式,但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依职权或依申请选择不公开审理。离婚纠纷可能会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因此,若当事人一方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理由,申请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法院一般会批准不公开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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