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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贷款要求北京
释义
    

法律主观:
    


    公积金贷款是指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法律客观:
    


    (一)申请人条件1、户籍限制: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收入限制: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3、居住条件:在本市购买自用住房,并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4、担保条件: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等。(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数额限制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目前,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个人信用评估报告》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可上浮30%,可以到52万元;AA级的可上浮15%,可以到46万元。其次,购买商品房期房的,贷款最多为房屋总价的90%;贷款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最多为房屋总价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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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2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