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年终奖应视为劳动报酬的一种。至于是否发放年终奖,具体的标准和发放方式等,主要取决于本单位的相关制度,如果用人单位对此没有规定,则需要仲裁员或者法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如果用人单位制定了详尽、完善的奖金制度,明确规定离职人员没有年终奖的话。离职者工作满一年,年终奖是必须发放的,不满一年的,在具体实践中,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裁定支付给离职人员年终奖的机会不是很大。还有一种特例,有些单位会将部分工资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如果拒绝支付这种年终奖,相当于恶意欠薪,离职者不但可以向单位索要年终奖,而且还能要求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