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户口后档案怎么处理? |
释义 | 迁户口后档案有以下处理办法: 1、办理档案转移。带着原单位盖章的《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或原单位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和《商调干部审查表》到迁出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转移,若长期未缴档案管理费,需在办理迁出时,一并付清档案费。 2、档案可以不需要跟着转,可以把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然后每年缴纳保管费。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一、存档方式 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1、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3、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八条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四条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委托档案整理、寄存、开发利用和数字化等服务的,应当与符合条件的档案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约定服务的范围、质量和技术标准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 受托方应当建立档案服务管理制度,遵守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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