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申请原则在专利法中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先申请原则在专利法中的定义是什么? 先申请专利权的原则是先发明原则的对称。 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第一申请人的原则。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只能在一个国家的领土范围内授予一项专利权,或者先发明的人,或者先申请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国家授予专利权,先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专利工作,对专利申请进行统一受理和审查,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利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 二、商标先申请原则是什么 商标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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