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儿子肯定有赡养母亲的义务。母子之间的关系,不必道德绑架,也不能突破道德底线,既要讲法理,也要讲情义。但是如果母亲没有尽过养育的责任,年轻时只顾自己逍遥自在,孩子幼小时改嫁,对子女只生不养,确实没有抚养过,就看儿子自己的意愿,不愿意接纳也能够理解。从情感的角度来说,母亲与父亲有所不同,毕竟母亲十月怀胎才生下了孩子,没有养育,也有辛苦,无论如何,没有母亲的冒死生子,也就没有自己的生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