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职工逝世后有什么待遇? |
释义 | 在职的企业职工因为生病或者非因为工伤,可获得丧葬补助费,这个标准为3倍的其死亡当月工资,如果是离休的人员,则标准为企业上年度的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还可发给一次性抚恤金,这个标准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的20个月。作为职工的遗属,要发遗属生活补助费,多名遗属的月生活费之和,不得高于生前的月工资。我们如果说一个人健在,那么它的这个养老金待遇是可以领取终身的,只要是每一年,完成正常养老金资格生存认证,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但是当退休人员去世以后,实际上养老金的待遇也会随之被停止发放。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养老金的待遇就不能够继续领取了。虽然说养老金的待遇,不能够继续领取,实际上除了养老金以外,还有一些待遇是可以领取的。作为家属来讲,那么它可以继承个人养老金账户的余额,这是一个方面。如果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余额还没有完全领取完成,无论余额还剩多少钱,都是可以依法来继承的。除了个人账户的余额继承外,还可以获得相应的丧葬抚恤金的待遇。丧葬费和抚恤金是两块的待遇,都是分别来领取的。一般情况下丧葬费相对会少一些,抚恤金相对会多一些。但是这两块的待遇都是同步来领取的,它会一次性发放到位。每个地区的标准认定也是有所不同的。因为有些地区它的认定标准是根据上一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为依据来认定的,又有一些地区按照上一年度平均养老金的标准来认定的,但基本上无论是按着地区平均工资,还是按着平均养老金,最终得到的丧葬抚恤金的范围,几乎都是比较接近的,大概也就是几万块钱左右。虽然说社会平均工资,比起平均养老金的待遇要高一些。但是按社会平均工资来认定抚恤金的地区,往往它的这个社会平均工资的时限会比较短一些。 工伤医疗待遇 (1)工伤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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