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办理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时,首先要确定好新生儿的姓名,因为新生儿出生证就要直接打印上姓名。 再带上生育服务证(也有管这叫准生证的),办理的地方一般是在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医院一般都会设置一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办公室。 然后准备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出生证办理处会要求将夫妻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都复印到同一张纸上,但可能因地而异。 再带着新生儿在医院出生后,医院给的那张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申请表,该表格上该填写的内容尽量先填写好。、还有一张资料也是医院给的,就是那张新生儿出生记录单,这张记录单上要填写的大部分地方,医生都会填写好。 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就可以去医院的出生证颁发处办理了,办理的时间不需要多长,一般递交资料后,稍等片刻就可以拿到出生医学证明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