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双方父母都有出资的,登记在子女一个人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