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中的保全措施是什么? |
释义 | 1、违法获取证据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是指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采取一定措施加以固定的调查取证措施。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2、采取证据保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证据有灭失的可能性。这是指证据有灭失的客观可能性。例如,了解案情的人因年老、疾病有可能死亡,如不及时询问,将无法取得其证言;具有证明作用的物品即将变质、腐烂或消失;等等。 (2)证据有难以取得的情况。这是指不立即提取,以后就不可能或者难以调查收集相应的证据。例如,了解案情的人即将出国,证明案情的物品因要转让而以后难以取得等。 3、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直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证据保全。当事人认为有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必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是否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仍然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有一些当事人为了保全自己的相关权益,所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过程当中的保全,或者是在诉讼之前就提出了保全,这是需要由人民法院审查之后,确定无误的情况之下就可以作出保全的裁定。那同时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对于身体保健院来说的话,也需要提交相对应的担保。 一、著作权侵权异地怎样保全证据公证 著作权侵权异地保全证据公证,可以直接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还有就是申请材料,然后到当地的公证机构来进行公证,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由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的,必须在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也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由法院驳回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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