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租是跟房东签合同吗 |
释义 | 不一定需要房东签字。如在合同签订时约定可以单方转租,则无需房东同意,只需通知房东即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原租赁合同对转租问题未明确约定,在此种情况下,承租人擅自转租,如对出租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依合同自由原则及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则该自行转租关系仅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双方合意的达成即成立合同并为有效合同。若原租赁合同明确约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此时承租人自行转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本质上为恶意,属违约行为,此时,转租合同应为无效,出租人可行使合同解除权,收回租赁物;对善意的次承租人来说,可依据无效合同的处理规定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 一、转租房子押金归谁 转租房子押金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同时规定,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承租人非法转租对租赁物造成损失应由谁赔偿 承租人非法转租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应该有承租人来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对转租行为作出如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意见规定,当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房屋存在转租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提出解除合同或认定该合同无效,也视为其对转租合同的效力进行追认。因而,如果在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六个月内,出租人未明确提出异议的,之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将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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