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护耕地和控制建设用地的原则。保护耕地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目前,城市、集镇和连队盲目扩张是造成耕地减少的重要原因。要保护耕地,就要严格控制城市、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认真审核当地城市和村庄的人口规模和人均用地指标。在此基础上,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并通过土地利用分区,将各类建设用地区体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同时,划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耕地区,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