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异地结婚证的流程及所需证件
释义
    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和所需证件,包括双方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声明书并在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提交的证件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签字声明和照片。办理时需注意民政部的规定,如无法出具户口簿可凭户籍证明,集体户口可凭户口卡片或户口簿复印件。未办理结婚登记需补办。《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了结婚登记的要求和程序。
    法律分析
    (一)异地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异地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相关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语
    异地结婚登记程序简单明了,只需双方持证件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需在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提交的证件包括常住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和血亲关系声明,同时还需提供近期合影照片。注意,若无户口簿可凭户籍证明办理,未办理落户手续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详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14: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