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
释义 | 外资股权转让协议未审批的合同若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成立的。但是没有审批就没有生效。 一、签字按手印协议是不是有效 如果一份合同签了名字,然后又按了手印,那么是有效的,并且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该协议内容已经表达了双方的真实意思,并且内容如果没有违反或者是违背法律法规的,那么该合约就是合法的。还有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一般而言,签协议的内容合法,签字、按手印,须协议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非受胁迫、欺诈,这样的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公司有必要开股权公证是真的吗? 公司股权公证没有必要。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除满足股权转让的一般条件外,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签订时生效。无需办理公证。 三、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力吗?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产物,且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及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的,就是有效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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