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虐待被监管人罪立案标准: 1、造成被监管人轻伤的; 2、致使被监管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3、对被监管人3人以上或3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 4、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等情形的,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经当事人报案,应予以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找法》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