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近年来一直都在推进矿业转型和绿色发展,自然资源部做了很多相关工作,目前全国共有953家矿企被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而辽宁省也在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税务厅、生态环境厅、银保监、证监等相关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先后制定了《辽宁省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考评标准》《第三方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截至到2019年底,辽宁省已经有36家矿企被评为国家级绿色矿山。 法律依据: 《辽宁省资源税特定情形减免具体办法》 第一条 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自企业恢复生产次月起12个月内,按其应纳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且减税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第二条 开采共生矿,共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生矿按其应纳税额的20%减征资源税。 第三条 开采伴生矿,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伴生矿按其应纳税额的20%减征资源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