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职员工得了癌症公司还交社保么 |
释义 | 在职员工得了癌症公司还交社保。交社保过程中得癌症,社保医疗险可以继续交,有工作单位的,员工得病了就算不能继续工作了,社会保险还是要继续要交的,公司交公司应该交的部分个人交个人的。社保中重大疾病部分有半年的考察期,在半年内生病不给予报销。半年以后生病会给予相对应的报销额度。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15个月的社保。 单位在职工因自身疾病,医疗期满后仍不能胜任工作而不予录用的,因予经济补偿; 单位因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工作年限在5年以内的,医疗期通常为6个月; 医疗期内应享受医疗期工资,最低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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