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离婚时可以要求法院调取女方银行流水信息,女方通过银行取款的方式转出5万元,银行流水会显示该笔钱款的信息。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 因此,该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可以要求法院进行调取。但需要注意的是,调取银行流水一般需要给法院提供银行相关账号,开户行(不知道开户行知道是哪一家银行也行,可以通过卡号进行查找询问)。向法院申请调取的时间一般是离婚前一年,特殊情况也可以从分居后调取。 财产分割 等调取完银行流水,就需要女方对于这个钱款去向进行解释,如果女方无法进行合理解释,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款之规定主张对方少分或者不分。即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财产分割 根据案嘉律师多年的办案经验,离婚案件中,一方擅自将存款取出,并声称该笔钱已用于生活开支,但实际却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账户。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支持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人存款账户的申请。但是我们可以从存款取出时间、数额,对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等方面进行反驳。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及对方的资金流动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