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个月,按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四个月,上年度省月平均工资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四个月,上年度省月平均工资计算; 受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起算到鉴定结果出来之日,按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的话,相应支付护理费和就餐补助,标准按当地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