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合同如何认定 |
释义 |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一、什么样的口头合同有法律效力 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订立口头合同的效力怎样应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口头合同的效力: 1、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一方未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3、双方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 4、双方不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合同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7、意思是真实的,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在签订口头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当口头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证明合同的存在和关系的内容; 2、由于口头合同难以取证,难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口头合同,特别是不能立即清理,目标金额较大的合同采用口头合同,相对人否认合同成立,否认合同目标的法律风险。 三、口头合同是不是有效 口头合同是有效的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口头合同属于非法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表达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 二、在法律不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三、口头合同在即时结算交易中非常常见: 1、其特点是简单易行,但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难以划分当事人对错; 2、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未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双方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合同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是真实的,合同成立,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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