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几份离婚协议书?以哪份为准 |
释义 | 夫妻双方签订了多份离婚协议,一般以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为准。未备案的,双方约定离婚协议的,以约定为准。如无约定,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离婚协议为准。 根据二零二一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