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约定共同抚养孩子,离婚后,父母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共同抚养孩子并共同承担子女抚养费。,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当中明确,离婚后孩子仍然由父母双方共同抚养,父母仍然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并结合实际情况实行轮流抚养。,在具体的约定中,可以将轮流抚养的细节尽量表述清楚。,如果以后出现了双方反悔了,不想共同抚养不想轮流抚养时,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单独抚养。,孩子抚养权可以放弃,归一方所有,但是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是不能放弃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所以在分居期间也需要支付抚养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