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改名有什么要求
释义
    改名的要求如下: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修改姓名流程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6: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