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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局使用证没有能不能补办
释义
    1、可以补办的,土地证丢了补办首先要提供的一下资料才可以办理土地证补办:
    (1)土地证丢了补办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2)土地证丢了补办申请人的用地证明文件;
    (3)土地证丢了补办申请人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
    (4)土地证丢了补办申请人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委会的证明;
    (5)法人证明或者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土地证丢了补办申请人属单位产权的需提交此项资料)。
    2、备件:申请人以书面申报权证丢失的缘由及其房屋坐落、构造、面积、一切权来源状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状况等; 提供户口簿; 填写丢失房地产一切证的具结书; 凭身份证明,带上列材料到遗失契证台去办理。
    3、备案查档:缴交查档册费后,由发放机关发给暂时收据。 对申请丢失事项停止内部查档校核。
    4、登报查明:对申请丢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注销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发放机关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5、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担任案件入册。
    6、登记审查核准
    7、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正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同时建议大家向自己所在当地的有关部门以及担任部门停止理解,相信他们可以很好地协助你的办理好新的土地证的。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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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1 1:09:28